东营市东营区亮化彩灯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9年1月28日23:00:00249 2362字阅读7分52秒
智游彩灯工作室 灯会人才
东营市东营区亮化彩灯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政府办公楼(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8268069(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方式:0546-8270051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亮化彩灯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0220190100001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济南路(西二路-云门山路)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703400 
B 西三路(北一路-淄博路);淄博路(西三路-西四路);北一路(西三路-西四路)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929000 
C 井冈山路(曲阜路-北一路);宁阳路(庐山路至天目山路)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58900 
D 新泰路(庐山路-井冈山路);滨溪路(钟山路-曲阜路)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984000 
E 香山路(黄河路-北一路);钟山路(曲阜路-北一路)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340000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9年1月29日8时30分至2019年1月31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询价文件        3.方式: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东营市东营区亮化彩灯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采购人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推荐原因及评定办法:鉴于采购时间紧、任务重,经区政府批准由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东营市东营区亮化彩灯政府采购项目。由于亮化彩灯要求高质量、高效率,一般的企业难以保质保量完成。因此,我局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组建了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的推荐评定小组邀请合格的14家供应商进行了推荐评定。推荐评定小组依据推荐评定文件及各供应商提报的亮化方案,亮化业绩、综合实力等进行了推荐评定,从合格的供应商中推荐下列7家企业为入围供应商,参与下一步的询价程序,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现邀请以下7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被邀请供应商名单如下:1、山东日新建设有限公司2、山东鼎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3、山东旭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东营市全有商贸有限公司5、东营市立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山东宏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东营森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未被邀请供应商报名无效。2.1网上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询价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2.2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询价文件。供应商必须同时投报所有分包,只能中一个分包。                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19年1月29日 至 2019年1月31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日14时30分至2019年2月1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一开标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一开标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鹏        联系方式:0546-827005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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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斌美术工作室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9年1月28日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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